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太湖量子智算中心在无锡滨湖揭牌******
科技日报讯 (记者过国忠 通讯员章溟潇)1月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召开的2023太湖湾科创带滨湖创新大会上,国内首个量子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太湖量子智算中心、智能网联汽车(无锡)创新中心与索菱无锡研发中心、香港大学太空产业研究院等集中揭牌,“吾+”人才安居系统的智能化平台正式启用。
会上,数字健康产业园、自动化智能装备研发等一批重大项目签约,并发布了《“三湾三城”规划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滨湖“543”产业规划与政策》《“滨湖之光”4.0政策》等一系列政策及规划,奖励了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科技的创新,布局是外拓面,体系是硬内核。”滨湖区委书记孙海东表示,去年1月该区正式提出全面融入太湖湾科创带各项规划,绘就“五湾五城”创新图谱,确立“543”产业体系,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传感网、元宇宙、量子通信、生命健康等12个前沿产业优化调整了产业政策,建立“五个一”产业服务保障,形成各产业专项规划,全力推动科技和产业无缝对接、制造业和创新要素深度融合,让“滨湖创造”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据介绍,无锡滨湖将“量子科技”作为“543”产业体系中的三大未来产业之一开展抢先培育。2021年底,上海交通大学无锡光子芯片研究院在滨湖成立,该院由上海交通大学、滨湖区政府、蠡园经济开发区共同建设,目前已被列入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
去年12月,滨湖光子芯谷创新中心(一期)正式开工建设。按照规划,光子芯谷占地面积约127亩,总投资约81.5亿元。
此次,由上海交通大学无锡光子芯片研究院和图灵智算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成立太湖量子智算中心,将依托超算无锡中心技术力量,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并着力优化未来产业布局。未来,中心将为产业创新、跨界融合等提供量子人工智能应用所需算力、数据和算法服务,打造成为公共算力新型重要基础设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